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9日至11月27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浙江海洋大学党委开展了巡视。2025年1月6日,省委巡视组向浙江海洋大学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浙江海洋大学党委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扎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升政治站位,高位推进抓整改。浙江海洋大学收到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后,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会,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关于巡视整改的决策部署,并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高标准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学校党委书记坚决扛牢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召开12次党委会、6次协调推进会、14次专题研究会部署工作。班子成员深入基层一线开展督办21次,集中核查、现场督查工作5次。二是压实责任链条,强化督导促整改。建立例会推进、信息报送、督促核查、通报问责“四项机制”,实行“一周一督导、一周一通报、一月一总结”,推动巡视整改过程可量化、成效可监测。常态化开展实地督导与复核验收,对整改进度滞后、完成率偏低的单位实施重点督办,确保整改任务高效落实。三是严守标准底线,对标对表抓整改。严把“三个关口”,保障整改质量过硬、台账材料规范完整。牵头单位负责初审,严格审核配合单位报送的进展情况和档案材料;督导小组履行复核职责,核实牵头单位上报的每周进度;整改办公室统筹终审,细致核对并指导完善督导小组提交的台账资料,确保整改工作不走形式、深入扎实。
在巡视整改工作中,给予党纪处分2人;诫勉6人,教育提醒46人;建立完善制度48项;挽回经济损失8.3059万元。
一、关于“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批示精神成效不够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海洋经济谋深谋实。一是强化理论学习时效。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列入2025年党委会“第一议题”学习的重点内容,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6次,党委书记亲自牵头负责“浙江文化研究工程”重大项目,班子成员围绕第二次党代会中心工作和师生关切问题确定8个课题,深入基层开展调研21次。二是深化服务海洋强省建设。编制出台《浙江海洋大学服务海洋强省建设重大战略行动方案》,与省生态环境厅、省海洋经济发展厅等省厅部门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积极主动承接服务海洋强省战略重大平台和科研项目。
(二)强化海洋学科特色优势。一是围绕产业强化学科建设。制定《浙江海洋大学优势特色学科、省一流A类学科“扬长补短实干争先”工作方案》,明确海洋科学、水产、船舶与海洋工程等学科的具体目标和任务清单。优化学科专业调整,制定《浙江海洋大学海洋科学与工程学科建设发展规划》。二是深化教育科技人才改革。出台《浙江海洋大学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改革发展行动方案》,30余名海洋领域高层次人才实现“校企共享”,成功推荐“科技副总”24人,“产业教授”10人。制定《浙江海洋大学“海洋+”交叉学科计划实施方案》,成立6个校级学科交叉中心。三是提升涉海学科建设效能。编制《浙江海洋大学“省一流学科”中期评估对标分析报告》,谋划培育“十五五”登峰学科。巡视整改以来,水产学科科研经费同比增长35%,1项成果入选省高校创新典型,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1项,1名教师获得“全国最美教师”荣誉称号;船舶与海洋工程学科成功获批省级“船舶清洁能源技术与装备协同创新中心”,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2项。
(三)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一是强化“有组织”科研。出台《浙江海洋大学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扎实推进“有组织”科研,202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立项34项,同比增长26.9%;省“尖兵领雁+X”科技计划立项2项、省自然科学基金18项。二是加强跨学科科研力量整合。出台《浙江海洋大学创新团队岗位聘任与考核指导性意见(试行)》《浙江海洋大学创新团队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遴选教学创新团队6支,科研创新团队30支,其中跨学院跨学科团队10支。三是孵化海洋科技硬核成果。培育1000万尾黄金品系大黄鱼子一代,黄姑鱼“全雌1号”新品种入选全国重点推广养殖品种,首创远程遥控潜降式网箱,海洋5G技术应用在航运船舶等场景,获批省部级政府科技成果奖4项、省级政府社科奖1项。
(四)提升经济社会服务效果。一是深入谋划地方服务。学校党委主动谋划对口帮扶和地方研究院建设,2025年上半年与相关企业达成产学研合作意向12项,共建市级企业研究院5个。出台《浙江海洋大学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7支团队入选第四轮省派团队科技特派员。深化博士创新站、企业研究院、科技小院等建设。二是完善社会服务管理体系。实施《浙江海洋大学地方研究院管理办法(试行)》《浙江海洋大学校企联合研发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明确校地双重考核机制及积分制量化指标。2025年1-9月横向科研经费同比增长38%。三是提升服务海洋强省显示度。牵头编制“十五五”浙江海洋渔业发展规划、“人工智能+大黄鱼”实施方案,全面参与大黄鱼育种育苗、无网声波海洋牧场技术、深远海装备、水产品精深加工等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推动解决贻贝保鲜运输、金枪鱼精深加工等行业突出问题。
二、关于“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力度不够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着力破解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贯通难题。一是确立应用研究型大学导向。修订《浙江海洋大学科研业绩奖励办法(试行)》,制定出台《浙江海洋大学教学科研单位年度考核实施办法》《浙江海洋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补充规定》,学校党委专题研讨确立了建立应用研究型海洋大学导向和目标。二是完善产学研用一体化机制。制定出台《浙江海洋大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有效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能。加大成果市场推广力度,形成“线上+线下”立体推广矩阵,上半年专利转让合同金额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00%。三是提升产学研平台建设质效。制定出台《浙江海洋大学科学研究机构管理办法(试行)》。2025年在西轩渔业科技岛实施曼氏无针乌贼、褐菖鲉、大黄鱼、梭子蟹、石鲷、黄姑鱼等苗种繁育成果转化项目各1个,首次突破了横带髭鲷规模化人工繁育技术瓶颈。获得浙江舟山省级曼氏无针乌贼原种场资质,完成浙北海洋生物种质资源库项目主体建设。四是建好建强大学科技园。制定“一核多点”的大学科技园建设方案,推进师生企业孵化,累计孵化企业239家,如海洋5G通信为支撑的舟山超波科技有限公司、以沉降式深水网箱技术为依托的舟山天沐水产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
(二)完善招生-培养-就业闭环机制。一是完善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制定《2025-2026年浙江海洋大学本科专业调整工作方案》,出台《浙江海洋大学人工智能赋能一流本科教育行动计划(2025-2027年)》。全面优化调整专业结构,理工农医类专业占比从2024年的73.3%提升至2025年的76.7%,新获批2个新专业,预申报智能建造专业。二是提升专业就业供需匹配度。出台《浙江海洋大学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修订完善汉语言文学(高级文秘方向)等专业培养方案,多措并举促进高质量就业,制定《浙江海洋大学关于新时代促进学生高质量就业的实施意见》《浙江海洋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考研帮扶工作方案》,落实“一对一”就业帮扶机制。三是落实学生培养产教融合导向。出台《浙江海洋大学产业学院建设与管理办法》,构建产教学研协同育人长效机制。立项培育11个校级产业学院,新增省级浙江禾川机器人重点产业学院,推进巨融能源学院、国际大宗商品学院建设。
(三)深入推进高校内部管理机制改革。一是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制定《浙江海洋大学各学院(部门、中心)任期(2024-2027)目标任务》,构建“五位一体”的层级架构体系。分类施策规范考核,制定《浙江海洋大学学院(部门、中心)任期目标考核办法(试行)》。提升考核后进单位工作效能,在新一轮机构调整中,对多年考核垫底的部门负责人进行岗位调整。二是提高成果重点指标完成度。编制印发《浙江海洋大学“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2024年度任务指标完成情况报告》。制定《浙江海洋大学“十五五”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构建“任务分解—进度管控—质量把关”全链条工作机制。
(四)大力推进数字化赋能办学治校改革。一是加强数字化应用系统开发。制定DeepSeek本地化部署方案,结合钉钉AI智能体,上线招生咨询、浙海大规章、合同管理等多个数字应用。建立“系统清单-接口标准-责任到人”闭环机制,数据中心纳管系统从17个增至43个,覆盖率达84%,实现教师教学、科研等信息综合展示和查询。二是提升班子办学治校能力。定期召开党委专题会研究省委综合考核事宜,成立工作专班,研究考核指标阶段性完成情况,对难点问题进行分析、跟踪督查。制定《浙江海洋大学2025年度省委综合考核“争先进位”工作方案》,建立指标进展情况季度报告机制。
三、关于“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责任压得不够紧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一是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出台2025年度浙江海洋大学“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五张责任清单”。强化对“关键少数”的廉政谈话提醒,上半年累计54次。制定2025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重点目标任务。二是切实加强班子“一岗双责”。出台《浙江海洋大学2025年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细化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直接领导责任和重点工作。分管校领导到海工学院参加学院党委“以案明纪”民主生活会,做到以案明纪,以案说责。三是提升班子成员能力水平。深化省委综合考核和“一报告两评议”结果的应用,及时召开民主生活会暨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剖析存在问题。加强干部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培训,切实提升班子成员履职能力。
(二)加强纪检监察监督执纪。一是扎实做好巡察工作。修订完善《中共浙江海洋大学委员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编制《党委巡察工作手册》,明确巡察工作各环节操作规程、方法措施。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实施意见》,建立定期听取巡察整改工作情况汇报机制、巡察整改情况多方联动审核销号机制等五项机制。二是着力提升日常监督质效。修订完善纪检监察“1+8+N”协同监督实施意见。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和处理21人次,提醒督促“一把手”33人次,开展现场监督检查25次。对2起未经学校批准因私出入国(境)的违纪案件进行严肃查处。三是强化问题线索处置效能。对巡视反馈相关问题进行复盘分析,扎实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对党的二十大以来的案件处理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的问题做到立行立改,对无法整改的深挖剖析、举一反三,并制定自查问题工作规范举措清单。
四、关于“物资采购、科研经费使用等重点领域廉洁风险防控与‘四风’纠治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执行物资(服务)采购规定。一是完善自行采购制度。抽查核查2021年以来学院、部门自行采购记录,发现其中13项存在采购负面清单中的问题,追回自行采购交易额3.87万元,约谈处理11人次。制定《浙江海洋大学采购管理办法》《浙江海洋大学部门自行采购管理办法》。二是完善采购流程管理。严格规范招标文件规范性审查流程,确保招标文件制作合法合规、内容完整、条款清晰。修订完善《采购管理办法》,简化优化审核流程。编制违法违规使用科研经费警示案例,对项目负责人开展全覆盖警示教育。
(二)强化科研经费使用管理。一是完善科研经费管理机制。抽查2021年至2024年的科研项目,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追回违规款项4.43万元。针对性地改进出差审批、专家咨询费审核、科研经费报销等流程。修订《浙江海洋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浙江海洋大学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浙江海洋大学横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二是加强科研政策宣贯。举办学术诚信教育大会,宣讲科研项目管理政策和科研业绩奖励办法等相关政策,通报浙江省科技厅对项目申报违规失信行为处理意见,通报学校2024年科研项目经费监督检查结果。三是加大科研领域“四风”纠治。深入推进“清廉科研”建设,组织科研项目负责人签署廉洁自律承诺书。加大对违规列支科研经费的专项监督和通报,制定《浙江海洋大学科研经费使用监督和通报制度实施细则》。
(三)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一是强化勤俭办学意识。制定《浙江海洋大学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和坚持勤俭办学工作实施方案》,严格预算管理,强化支出源头管控作用,发布负面清单。二是提升后勤服务管理水平。制定出台《浙江海洋大学水电管理办法(试行)》,通过明确管理责任、细化管控标准、强化违规处置,形成长效节能机制。对新城校区第一食堂实施委托经营。完善“8112345一站式服务大厅”。三是提升实验室共建共享和利用率。推动实验室面向相关学院及科研团队开放共享。制定《浙江海洋大学实验技术人员编制核定办法》,成立实验室效能评价小组,对空置实验室进行统筹盘活,合理分配调度并加强监管。
(四)畅通师生需求解决渠道。一是完善校领导联系服务师生机制。制定《浙江海洋大学校领导接访下访工作方案》,参加联系人才、联系党支部、联系宿舍等活动,覆盖率100%。组织“信访举报宣传周”“校领导与你面对面”活动,师生获得感显著增强。二是切实解决师生关心问题。成立工作专班,对师生反映迫切的问题进行立行立改。围绕师生关切梳理问题清单,将8项问题纳入民生实事项目,安排专项资金,解决游泳馆开放配套问题等。
五、关于“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充分发挥党委“头雁”作用。一是提升解决难点堵点问题韧性。针对省委巡视发现的关键性问题,学校成立了校所融合、办学空间拓展、医学院建设等14个工作专班,集中力量推动解决关键领域重点问题,相关问题已整改完成率达90%。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制定出台《浙江海洋大学干部队伍建设规划(2025-2029年)》,明确未来五年学校干部队伍建设的具体目标和任务举措。全面落实《浙江海洋大学学术干部选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聘任2名学术院长、12名学术副职干部。三是强化干部日常教育监管。党委班子专题学习《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以及省委组织部通报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处理相关案例。举行全校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辅导报告会。
(二)加大党管人才力度。一是深化人才服务力度。上半年党委会研究人才引培和服务工作8次。修订《浙江海洋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科学设定和优化引才标准,实行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相结合,落实师德师风失范行为“一票否决”。二是加强引进人才管理和培育。修订《东海学者特聘岗位管理办法》,从强化聘期考核、调整岗位津贴发放方式、规范聘任资格条件等方面优化人才管理制度。加强对人才首聘期考核和聘期考核的关注和帮扶。三是完善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坚持领导干部联系高层次人才和谈心谈话制度,建立完善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台账。制定《浙江海洋大学高层次人才联系服务实施办法》,落实好高层次人才的工作条件保障和生活服务保障等。
(三)抓实基层党组织建设。一是强化党建研究部署。学校党委通过党委会、2025年全面从严治党暨“清廉海大”建设推进会等,及时研究部署2025年度组织、统战、意识形态、党风廉政等工作。推动43个教师党支部、65个学生党支部在党建和业务方面深度融合。二是推动基层党建提质增效。制定出台《中共浙江海洋大学委员会关于党建促进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将基层党建与业务融合成效纳入《浙江海洋大学二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办法》。三是积极打造标志性党建品牌。着力构建“1+N”党建品牌体系,推动二级党组织凝练形成21个子品牌。获批省委教育工委先进基层党组织1个、优秀共产党员1名,3个全省“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强国行”专项行动团队典型案例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上推广展示。评选首批清廉微单元建设示范点11个,廉洁教育作品被推荐教育部优秀案例。
六、关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夯实平安校园建设基础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一是形成意识形态工作闭环。常态化开展校园涉政涉稳涉意识形态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工作。严格执行教学科研单位和机关部门年度考核实施办法中的相关制度,通过考核引导,切实将全校意识形态领域负面事项清零。二是抓实抓细思政工作。召开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等非常设领导小组会议,以清单化、专题式部署任务。严格按照1:350配齐配备思政课教师,落实思政教师职称单独评审制度,制定《浙江海洋大学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方案》。新增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综合改革项目1项。三是完善课程思政教育教学体系。制定《浙江海洋大学课程思政线上线下融合方案》,积极融入浙江省高校课程思政教学资源共享平台,引进线上优秀教学资源,形成线上线下结合的课程思政融合体系。四是提升“蓝色报告”品牌。举行《蓝色报告·浙江印记》首发仪式,进一步凝练“蓝色报告”思政品牌。强化学生社会实践锻炼,2025年累计500支大学生志愿者队伍参与“双百双进”等社会实践活动,完成《蓝色报告2025》编印。
(二)强化师德师风建设。一是完善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充分发挥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效能,推进师德师风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强化部门协同,统筹开展“四个一”活动,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二是形成师德师风建设机制。制定学校2025年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计划,出台《浙江海洋大学教职工师德年度考核实施办法》,修订《浙江海洋大学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和失范行为处理办法》《浙江海洋大学教学事故及差错认定和处理办法》等文件。
(三)加强平安校园建设。一是筑牢校园安全防线。强化党委对学校安全工作的全面领导,常态化组织校园安全稳定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工作。大力推进“智慧安防”“校警驿站”建设,推进校地警信息沟通与协作。二是加强校区基础设施能力保障。加大校园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力度,完成新城校区地下雨污水管修复改造工程。改革实验室安全管理方式,引入“二维码”跟踪管理的智能新机制。
七、关于“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大巡视难点问题整改力度。学校与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通过共建创新研究院、产业科技创新集聚中心等,提升楼宇使用效率。同时,设立大学科技园、高能级科研平台、校内物资调拨中心等,推进楼宇资源盘活。
(二)切实抓好上轮巡视问题整改。一是加大身边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出台《浙江海洋大学关于加强警示教育常态化的实施意见》,编印《浙江海洋大学违纪违法案例汇编》,以公开通报、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形式落实警示教育工作,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二是配全配好专职组织员。制定实施《浙江海洋大学关于高质量推进学校组织员队伍建设的意见》,配齐专职组织员,并落实“双线晋升”政策。建立组织员工作例会制度和定期培训制度,有力促进组织员业务能力提升。三是落细“三会一课”等组织制度。出台《浙江海洋大学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办法》《浙江海洋大学出国(境)党员管理办法》,编制《浙江海洋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实用手册》。依托“红色根脉强基工程”系统,定期督查党支部“三会一课”等组织制度落实情况。
(三)强化巡视整改问题落地见效。进一步深化巡视整改责任,对上轮巡视整改反馈再出现问题加大督查力度,约谈相关责任人。做到举一反三,在同类型业务、同领域环节中开展横向排查,从具体问题延伸至制度、流程、人员等层面进行纵向排查。进一步梳理财务报销流程,坚持严守财经制度和优化流程相结合,制定《浙江海洋大学财务报销补充规定》,优化科研经费报销审核流程。与海科学院签订了财务助理聘任合同,试点推行学院“一对一”财务助理。
下一步,浙江海洋大学党委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视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持续压实工作责任,在前期整改成果的基础上,坚持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压实压牢整改专班、牵头领导、责任单位三级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整改到位。二是继续强化督导问效,对已经完成和取得阶段性成效的整改任务,及时组织“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抓好跟踪落实;对需要较长时间推动的整改事项,常抓不懈,确保巡视反馈问题按期、全面、彻底整改到位。三是贯通融合深化整改,把巡视整改与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学校高质量发展深度融合,落实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要求,以整改的实绩实效为海洋强省、教育强省贡献海大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80-2559452;邮政信箱: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海大南路1号浙江海洋大学;电子邮箱:sj@zjou.edu.cn。
中共浙江海洋大学委员会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