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洋学院网络中心管理制度
1.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高等学校计算机网络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暂行管理办法》等规定。
2. 校园网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规定,并对所提供的网络信息负责。
3. 未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变更通信网职能或更动信息库内容。
4. 维持系统的正常运行,并做好上机日志和存档工作,排除故障。
5. 做好主机房的安全工作,不允许非工作人员进入主机房。
6. 一旦发现保密设备和软件失控,立即停止数据传输工作,同时报告主管领导及保密部门; 若发现网上有色情及政治敏感内容,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7. 严防计算机病毒破坏应用软件系统,严禁擅自在主干网上使用与系统无关的软件。
8. 按计划进行入网开户和管理,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 定期对相应的网络用户进行有关的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并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查,对涉及国家机密的信息严禁上网。
9. 不准将入网帐号转借他人使用或在备案表登记的地址之外入网。
10. 校园网络信息中心采取网络安全保护措施防止病毒和"黑客"的入侵,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校园网上使用计算机病毒软件或从事危害校园网络安全的活动。
11. 严禁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破坏校园网络系统、设施和设备,危害网络运行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