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洋大學是自然資源部與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浙江省重點建設高校之一。學校創建於1958年,始名舟山水産學院,2016年更名爲浙江海洋大學。設有10個學院,建有浙江省海洋水産研究所等科研機構。開展博士研究生教育、碩士研究生教育、普通本科教育、繼續教育及國際學生教育,與國(境)外高校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
我校2026年繼續開展依據臺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試(以下簡稱學測)成績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工作,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製定本章程。
一、報考條件
1.考生須具有《臺灣居民居住證》或《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以及在臺灣居住的有效身份證明,考生所持證件須與考生本人資訊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內。
2.參加2026年學測考試,學測成績在語文、數學(數學A或數學B)、英文三門考試科目中至少有一門達到均標級(含)以上。並符合教育部依據學測成績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的資格規定,方可報名。
報考我校資訊工程學院專業的考生,其數學(數學A或數學B)成績須達到均標級(含)以上。
二、招收計畫:計劃依據臺灣學測成績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人數20人,我校可根據生源情況,對招生計劃進行適當調整。各專業錄取人數原則上不超過3人。
三、招生專業目錄
申請者可在我校公布的招生專業目錄中最多選擇6個專業作為志願申請。
海洋科學與技術學院:生物科學、智慧海洋技術、海洋科學
水產學院:海洋漁業科學與技術、水族科學與技術、海洋資源與環境、水產養殖學
食品與藥學學院:藥學、食品品質與安全、食品科學與工程
海洋工程裝備學院:機器人工程、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機械電子工程、土木工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船舶與海運學院:船舶與海洋工程、能源與動力工程、輪機工程(輪機管理方向)、輪機工程(船機修造方向)、海洋工程與技術
石油化工與環境學院:安全工程、海洋油氣工程、化學工程與工藝、環境科學與工程、油氣儲運工程
資訊工程學院: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電腦科學與技術、電子資訊工程、物理學(師範)、數學與應用數學(師範)
經濟與管理學院:行政管理、旅遊管理、數字經濟、物流管理、財務管理
師範學院:漢語言文學(高級文秘方向)、小學教育(師範)、漢語言文學(師範)、歷史學(師範)
外國語學院:英語(師範)、商務英語、英語
註:以上招生專業相關信息以學校官方網站最終公布的信息為準。
四、選拔程序
2026年我校招收臺灣學測考生採用“申請—審核”,具體程序如下:
(一)報名程式
報名時間:2026年3月1日至3月31日
網上報名:考生登錄祖國大陸普通高校依據臺灣地區學測成績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報名系統(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tw/)進行報名。考生須按照要求輸入個人資訊,上傳個人證件、電子照片、學測成績、考生誠信承諾書等基本材料,提交成績查驗授權書和個人申請陳述。考生應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資訊並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可在報名截止前修改志願,逾期不得修改。
(二)審核程式
學校本科招生委員會於4月1日开始對所有考生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包括身份審核、學歷審核及學測成績審核等。學校可要求考生更正或補充材料(基本材料不可修改),系統顯示需更正或補充材料的,考生應于规定时间内更正或補充有關材料,提交後及時查看審核結果,逾期提交不再受理。系統顯示初審不通過的考生不得參加後續錄取。資格造假的考生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已錄取的取消錄取資格。
(三)錄取程式
學校將依據考生學測成績,參考考生中學期間學習經歷、社會實踐等情況,擇優錄取。考生須於5月15日至19日期間登錄系統查詢本人錄取情況,進行錄取確認。逾期未確認的考生視為放棄錄取資格,且不得參加徵集志願報名。
若學校招生計畫未完成,其他有意報考我校的考生可於5月21日至31日期間進行徵集志願報名,考生按照系統要求填報志願、提交其他材料。首輪已報名的考生無需重新註冊。學校將於6月20日之前完成徵集志願的審核、錄取工作,報名系統於6月21日公佈徵集志願擬錄取名單。考生須於6月21日至25日期間登錄系統查詢本人錄取情況,進行錄取確認。逾期未確認的考生視為放棄錄取資格。
學校將根據考生最終確認名單於7月下旬寄發錄取通知書,錄取考生請按照錄取通知書指定的時間來學校報到。
五、新生報到
考生憑錄取通知書在規定的時間內按要求到校辦理報到手續。學生入學註冊時,應繳納學費及其他費用,收費標準與內地(祖國大陸)同校同專業學生相同。新生入學後,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身體檢查和新生入學復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入學資格;僅專業受限者,可商轉其他專業。
六、招生聯繫方式
通訊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區臨城街道海大南路1號(港澳臺辦公室)
郵編:316022
諮詢電話:0580-8180386
工作時間:工作日8:30-11:30,14:00-16:30
電子郵箱:liangjj@zjou.edu.cn
學校招生網址:https://zs.zjou.edu.cn/
本章程未盡事宜,可詳詢學校招生辦公室;本章程由浙江海洋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最終錄取規則及相關安排以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最新規定及學校實際執行情況為準。
浙江海洋大學招生辦公室
2025年12月12日